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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性使用信用卡,避免“失财”又“失信”
作者:永城人才招聘网 来源:本站 日期:2015-12-28 浏览
今日永城报记者 魏 倩
   随着经济的发展,人们的生活方式、消费习惯也在发生着改变。当下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,然而,在方便快捷之余,过度消费、诈骗陷阱等问题也层出不穷。因此,在使用信用卡时,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,避免“失财”又“失信”。
  杜绝“享乐主义”远离恶意透支
   近年来,提前消费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,大到房子、汽车,小到食物、生活用品,都可以刷信用卡消费。于是,信用卡成了部分市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然而,看似便捷的提前消费真的有那么好吗?一些人由于缺乏自控能力,在肆意刷卡之后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导致入狱的案例比比皆是。
   近期就有媒体曝光,一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2万元获刑10个月。24岁的李某,特别喜欢和朋友一起出去吃喝玩乐,由于没有正式工作无经济来源,李某便去银行办理了一张最高额度为2万元的信用卡。1年时间内,他先后透支了近2万元。因没有能力偿还透支的钱款,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
   据了解,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其中对“恶意透支”予以了明确,一是银行两次催收通知,二是收到通知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。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,要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而如果透支额度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就要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。
   所以,信用卡使用者应树立“量入为出”的消费观念,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刷卡消费,养成理性的消费习惯,按期偿还透支本息。另外,市民应按照自己的需要办理信用卡,不要盲目追求信用卡的数量。
  提防诈骗陷阱 保护个人信息
   近年来,信用卡诈骗案屡见不鲜。市民小刘在一家企业上班,听朋友说只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,某中介就可以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,由于急着用钱,小刘就在该中介办理了一张信用卡。不久后,小刘突然收到一条使用信用卡消费5000元的信息。原来,小刘在办卡时把自己的信用卡信息留给了这家中介,该中介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了消费。
   记者了解到,信用卡上有很多重要的个人信息,如卡号、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后的CVV密码,如果被他人知道了这些信息,即使在不知道支付密码的情况下,也可以通过网上快捷支付进行交易。因此,信用卡上的这些信息不要轻易泄漏给任何人。另外,信用卡申请人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,千万不能轻易相信中介。
  按时全额还款 防止高额费用
   近期,市民张先生在查看自己的信用卡银行对账单时,发现卡里被收取了200多元的利息。原来,张先生在使用信用卡还款过程中,因为有未还款余额4000多元,短短一个月产生的利息就高达200多元。
   对此,记者从某银行客服了解到,如果没有在还款日之前将刷卡消费全额还上的话,银行就会按照之前消费的总额,从刷卡第一天开始按日息万分之五的利息来计算。很多市民误以为自己已经还了大部分欠款,剩下的零头并没有什么大碍,而偿还了高额利息。
   据中国银行行业协会公布的修订版《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》,自2013年7月1日开始,各银行应向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容差和容时服务:即持卡人欠款3天以内、所欠金额少于10元的才视为按时还款。
   但各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的容差容时服务标准不一,而且是有条件的。市民李女士表示,本以为所有的银行都提供容时服务,只要3天内还款并没有什么事,所以经常逾期三天才还清欠款,没想到一年来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费用。“如果经常出现晚还款的现象,就会被银行收取高额的费用。”李女士说道。所以,如非特殊情况,持卡人还是要按时全额还款。一旦造成逾期,不仅要支付高额费用,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。